近年校園性侵害、性霸凌案頻傳,為促使學校人員確實向政府通報相關案件,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學校人員只要未於廿四小時內通報疑似校園性侵、性霸凌事件,首次處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若再度發生類似情事,未依法通報或隱匿案情的學校人員,將遭解聘或免職。
為追究未確實通報性侵害、性霸凌案之學校人員的法律責任,立委提案修改《性別平等教育法》。立院教委會昨日完成初審,此案若無意外,近期內將送院會完成二、三讀。
近年校園性侵害、性霸凌案頻傳,為促使學校人員確實向政府通報相關案件,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學校人員只要未於廿四小時內通報疑似校園性侵、性霸凌事件,首次處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若再度發生類似情事,未依法通報或隱匿案情的學校人員,將遭解聘或免職。
為追究未確實通報性侵害、性霸凌案之學校人員的法律責任,立委提案修改《性別平等教育法》。立院教委會昨日完成初審,此案若無意外,近期內將送院會完成二、三讀。
更新日期:2011/04/20 11:47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20/8/2q5ce.html
刑事附帶民事是被害人提起刑事告訴後,在刑事庭第一審辯論終結前,或第二審辯論終結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好處是在於不用繳納裁判費,由刑事庭法官或將案件移交民事庭法官審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所遭受的民事損害賠償。
例如在傷害案件,被害然雖已提出傷害罪告訴,如被害人之身體,健康、財產等權利遭受侵害,即得依刑事訴訟法第487條規定,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犯罪可分為告訴乃論之罪及非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乃論之罪,在條文中都有明文規定,例如刑法之普通傷害罪、通姦罪、妨害名譽罪等。
非告訴乃論之罪,犯罪被害人的告訴,只是偵查開始的原因。而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不僅是偵查的起因,也是訴追的條件,因此未經告訴人之告訴,檢察官不得對被告起訴,如檢察官提起公訴者,法院也因其欠缺追訴條件而應判決不受理。
校園性侵事件公開不雅影片案例:
桃園縣○○工商性侵影片上網事件:桃園縣○○工商4名同學(3男1女),於97年4月16日上午第一節擔任資源回收區打掃工作時,在回收室內發生性侵害與性猥褻行為,並由另1位學生在旁用手機拍攝成影片,並於事後傳給不明友人(校外人士)觀賞後,遭上傳網路供人瀏覽。
一、法律責任